近日,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8月15日起施行。郵政業從業人員技能提升獲資金支持。
《辦法》明確,補貼項目包括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生活費補貼等。其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適用于勞動者自學或自主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后,參加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備案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指導)標準目錄》范圍內相應證書。
《辦法》列出的《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指導)標準目錄(2023年度)》職業技能等級補貼(指導)標準中,郵件分揀員、郵件轉運員、郵政投遞員、報刊業務員、快遞員、快件處理員被列入其中,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5個等級,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1500、2000、2500、3000元。
《辦法》強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到個人或單位的補貼申請后,按規定審核資料,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有效甄別,并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從中央就業資金、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縣就業補助資金及財政其他相關資金中列支;創業培訓補貼從中央就業資金、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縣就業補助資金及財政其他相關資金中列支。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中符合參保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的,優先申領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央就業資金、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縣就業補助資金及財政其他相關資金中解決。同一勞動者一年內(自然年度),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新型學徒制培訓(含學生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計不超過3次。